“我和其他村民响应儋州市东成镇人民政府的发展东成地区经济、增加人口、繁荣市场的号召,买地基建房居住。可今年1月29日,儋州市政府有关部门以房屋属于违法建筑为由,把建好的21间民房全部强行拆除。”昨日,家住儋州市东成镇的张先生站在废墟上欲哭无泪。
在现场,张先生告诉记者,1984年至1990年期间,为了发展东成地区经济,增加人口,繁荣市场,东成镇党委、政府多次讨论,同意外地人、周边村民和本村村民买地基建房居住。1986年至1997年,他们申请建房定居。
张先生说,今年1月29日,当地政府派有关执法人员对10户人家的21间民房进行了强制性的拆除,他们称民房属于违法建筑,必须强制性拆除。经进一步了解,得知建房的土地已经被一家名叫“荣兴”公司所购买。他们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儋州市有关领导也表示要妥善解决,可有关部门还是强行把他们的房子推倒了,经济损失近15万元余元。
随后,海南经济报记者就此事电话采访了儋州市东成镇人民政府镇长王垂善。王镇长称,这21间民房是违法建筑,由儋州市建设局、国土局、城管大队等部门组织镇政府联合强制拆除。对于村民要求补偿一事,他认为,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违法建筑不属于赔偿范围。